第七章 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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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林彦醒来已经是下午了,他从衣柜里的真空袋里摸出一套比较合身的运动装,脱下了不太合身的衣服,把昨天打劫,哦不见义勇为来的收入放入自己的口袋,摸出那张名片打算晚点给那个混血种打个电话看看他能不能给自己和卡塞尔学院牵个线。

  一楼是被一个看着挺和善的中年人盘下来开小商店的,生意还不错,每年除开开支还能存下五六万。下午一两点恰好没什么生意,店长坐在那看报时,听到了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紧接着就看到林彦走下来了,他赶忙起身招呼林彦“小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怎么不和我说声啊,我都没做你午饭,你吃了没有啊,要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啊。”

  林彦看着眼前这个热情的男人,不仅感到有些好笑“漠叔,你也别这么热情了,我昨天晚上才回来的,我怕大晚上的你睡了,也就没打扰你直接上楼对付了一宿。”

  老漠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林彦“算了,先不说那些了,你今年也考了大学了,你和漠叔我说说,你打算去哪读书,以你之前的成绩,估计怎么样也得去个复旦吧,漠叔不建议你去远地方的大学,回来一趟多不方便啊。对了,之前怕你读高中怕管不住自己,我把这三年的房租都给你存好了,等你上大学交学费用,我已经准备好了。过几天给你拿去交学费。”

  林彦听着漠叔的絮叨,不由感慨,自从原身体父母去世了,就是这个漠叔一直帮他照看着这个小房子,漠叔也没什么亲人,估计是把他当作自己孩子看待了。他感受着这些日常对话带给他的温馨感,这种感觉真的让人沉醉,他狠下心打断了漠叔的絮叨。

  和漠叔说了说最近的情况后,他叫漠叔一会喊个锁匠给他配一套家里的钥匙。然后拿着申请身份证的材料就走向了最近的派出所去重办身份证。半小时后他走出派出所,确定了大概一周拿到身份证后,他回到漠叔的小店,用座机拨通了陈晓的电话。

  接电话的不是陈晓,听声音是个中年人“请问您就是昨晚救下陈晓的少年吗?我想约您出来吃个饭当面感谢您。”

  林彦默不作声,在对方有些沉不住气再次复述刚才说过的话的时候,他问那个中年人“时间地点”

  七点钟,外滩十八号六楼,保罗主厨十分紧张,今天有大人物要来。不仅要求他从备菜开始就要亲自动手力求完美,还勒令他取消了当晚接待的所有客人,只为了那一桌大人物服务。

  林彦看着眼前这座八十多年历史的建筑哼了一声资本家作风。然后就乘坐电梯来到了六楼,刚走到餐厅门口就发现了一个有点面熟的绷带人坐在轮椅上,林彦满脸疑惑的看着那个绷带人“现在的餐厅服务员都玩这么花了吗,这还没到万圣节吧。”

  那个绷带人赶紧解释道“是我啊小兄弟,我是昨天被你救了一命,然后为了报答你把身上的钱都给你的那个人啊。”这陈晓也是离谱,林彦明明算趁火打劫却被他说成了见义勇为英勇少年。林彦觉得十分尴尬“你别叫我小兄弟了,就叫我林彦吧。昨天我也有没做到位的地方,有些对不住了。”但是下次还敢,他心中想着。

  陈晓抬了抬手,让不远处的保镖来推轮椅他就转过头去和林彦继续说话“这不是为了答谢你吗,你救了我的命,又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麻烦,所以我家长辈就想到来请你吃个饭聊聊天。”

  “帮你解决了麻烦?”

  “就昨天那个女人啊,她是个高危混血种,活着也是个定时炸弹,还得谢谢你帮我们解决了她,不然让她多活一天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此丧命呢。”

  “你们是怎么知道她死了的?”林彦逐渐警惕,他昨天在离开那条巷子的时候女人还活着,他们是怎么知道那个女人死了的?是否有人在监视自己,自己从人变龙是否有人目击。

  陈晓回答他说“我有个牺牲的队友,在死前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一个追踪器刺进了那个女人的脊柱,昨晚追踪器的信号就已经彻底消失了,那个追踪器刺进了脊柱,哪怕是纯血龙都没法轻易的祛除,而昨天晚上信号彻底消失了,学院的大脑推测她已经死了,只是死亡的地点很难推测出来,只能等有人报警后学院的人去把尸体彻底清扫了。”

  林彦不说话,他不知道自己昨天差点做了件大蠢事,看来以后得加倍小心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暴露自己是龙这件事。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了餐桌前,主座上坐着一个严肃的中年人,陈晓赶忙介绍“这是我家的长辈,我叔叔陈天华,这位是我的救命恩人林彦。”陈天华走过来和林彦握手,他问到“林彦?令尊是林御楼吗?”

  “是的,您认识我的父亲吗?”“我怎么可能会不认识他呢,他当年可是我带的最有可能性的学弟了呀,三年前的事情实在是太可惜了,这么好的两个人就这么没了。小林,你要节哀啊。”

  林彦倒是没觉得什么可惜的,毕竟他对这个世界父母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他只觉得面前的这个人实在是不简单,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两个人的关系拉近不少。

  “来来来,先坐下来吃饭,这里的主厨手艺还不错,我们边吃边谈。”陈天华招呼着林彦坐下,陈晓倒是不用招呼,他本来就坐在轮椅上。陈天华抬手示意服务员开始上菜,然后他亲手打开一瓶红酒,将酒瓶放在蜡烛上,让酒在倒出瓶子之前都要过一遍火焰的温度,然后倒入醒酒器。

  “小林啊,我也不知道你爱喝什么酒,我就自作主张的开了瓶红酒,不要见怪啊,这瓶酒是87年的歌玛,我一般都舍不得喝,今天你来了我特意开给你的。”林彦直呼好家伙,这是铁了心要求自己办事啊,三十万美金的红酒说开就开,根本没给自己拒绝的余地啊。

  他笑着说“不碍事的叔叔,就凭我和陈晓的关系,您想喝什么我就随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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