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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边城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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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岚开着车来到这里,见我和玫瑰都活着有些意外,不过她什么也没说,驱车带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住宅小区。

医生和他的助手很快就来了,手里拎着个大工具箱。医生检查了我们的伤口,让助手为我的伤口消毒和缝针,他把重心放在玫瑰身上,玫瑰体内的弹头必须立即取出来。

“没有麻醉药,传统大麻要不要来点?”

玫瑰摆摆手。

“硬扛是吧,勇气可佳。”

医生的口吻很专业,也很冷淡,这个医生也许是专门为我们这种职业人士服务的,像我们这样的人,纵使火烧到身上也不会喊痛。

手术的器具已经在盘台上准备就绪,玫瑰嘴里咬着纱布,医生的工具开始在她胳膊里钻探,纵是痛得汗如雨骤,玫瑰紧咬嘴里的纱布,始终一声不吭。看到玫瑰因痛苦而扭曲的脸,我心里自责不已,毕竟这个子弹是从我枪口里射出的。经过几十分钟的手术,弹头被取出来,玫瑰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至于我的伤势,伤口被缝合后医生说我并无大碍,调养一段时间会恢复。

我与玫瑰暂时在这里住下,医生定时来给我们做过几次检查,田岚则负责我们的饮食。

我与玫瑰每天按时服药和输液,各自的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在这间租来的屋子里,玫瑰每天手上都会亮出一把小刀在指尖把玩。她确实是用刀的高手,小刀在她五个指头间似乎有灵性,同一个角度能够转出不同的花样来,不同的角度翻转的花样层出不穷。她纯粹为了打发时间而已,这种对她来说是雕虫小技的把戏如果上传到网上准会掀起一股耍刀热。

玫瑰对齐文这个人有些好奇,她很想知道这个男人有着怎样的魅力让我在红门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我将自己和齐文的事大致告诉了她,她听后说:“原来是一个性格孤癖的杀手和一个无所事事的宅男之间擦出的小火花。你们之间既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情深,完全是两个人在无聊的时候相互填补空虚,等到一方有难,另一方仗义相助,最后派生出了这段所谓的感情。”

我说:“不管怎样,这事已经结束了。”

她说:“那个男人可以一拍屁股走人,你还要一个人收拾这残局。说实话,你这次的行为在红门还是首例,杀手因为猎物杀了雇主,如果传出去谁还敢在红门下单子。对你的惩戒相信组织这次肯定是要进行到底的。”

玫瑰不是在吓唬我,她继续说:“这次我们可以打和,下一个如果是左轮的话,他也可以和你打和,但还有很多的‘下一个’,比方说那个远程射手‘浪’,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会潜伏在什么地方偷袭你,除非你这辈子不见天日。即便你过了浪这一关,组织里还有专门处决杀手的酒神和日神。”

玫瑰说到这里用手敲敲脑袋地:“哎,算了,越想越头痛。反正你是凶多吉少,作为朋友我只能陪你走到这一步了,接下来你自己要小心了。”

这些天我与她足不出户,当她的伤好得差不多后她说想再一次去我家里喝一杯我泡的咖啡。如她所愿,我们手里捧着热腾腾的杯子,坐在家里的凉台上,玫瑰看着自己身上配戴的首饰,那是我们交手之前在珠宝店经她挑选我最后付款买下的东西。她对我说:“这些首饰归我了,行不?”

我说:“可以。”

她脸上表现出了一种俗套的感激,不过我知道她并不是在意这些首饰的价值。她经过一番思量后,对我说:“不可以白拿你的东西,看在这些金银首饰的份上我给你指条路。”

“什么路?”

“H市你最好别在待下去了,避难就应该躲得远点,‘边城姚镇’就是个不错的地方,镇上有家‘聚友茶庄’,老板是一个叫姚红胜的人,你去找他,只要你说你是左轮的学生金枪,他一定会好好招待你。”

“姚红胜?”

在与玫瑰分别的时候,她在我耳边悄声说:“保重了,金枪。”并在我脸上奉送了一个香吻,然后头也不回地离我而去了。

现在我才知道从见面的一开始玫瑰就没打算杀我,她虽是用刀的女人,但杀手阅历要比我丰富,也许她认真起来我恐怕凶多吉少。

新的订单一字排开地等待玫瑰去接收,杀手生涯处处有刺激与惊险,这条路或许很长,或许很短,正如她自己的理解——就算明天是最后一天,我也要在今天好好活下去。

我告别了出生地H市,也卖掉了自己的房子,独自一人来到边城姚镇。受玫瑰的指引,我找到了“聚友茶庄”。这里的老板果然叫姚红胜,他是一个年过55的男人,面相平庸,脑袋已经泄了顶,还有一个显眼的将军肚。我在他面前提到“左轮”这个名字时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来历,他打量我一番,摇摇头地:“可惜了,这么年轻就过界,你以后的日子怎么熬。”

“聚友茶社”的一楼是茶馆,二楼是旅馆,不过所谓的旅馆也就4个房间,我选择了第一间,姚红胜打开门就有一股淡淡的霉烂味道扑鼻而来。里面长年累月门窗紧闭,空气滞留,打开灯可以看到陈旧的家具上布满了层层浮灰,已经很久没人打扫里面了。

姚红胜对我说:“屋子里的清洁你自己处理。这里不比外面,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像你们年轻人喜欢的什么酒吧、KTV、商超市之类的地方这里都看不到。如果无聊可以去镇上的书屋,那里有图书出租。”

我问:“房租怎么算?”

“你看着给吧,大家都是避难的人,我不会占你便宜。”

虽说姚红胜这话听起来挺顺耳,但是这间简陋且环境条件极差的屋子就算租金再怎么廉价,相信普通的客人也不会入住的。

“忘了提醒你,在这里的一日三餐我来提供,你每月出点伙食费就行,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不过是些清茶淡饭,而且这地方就算身上有钱也要走很远的路才能到市区。另外洗澡的地方和茅房都在后院,搭了绷子,遮得严实,不会走光,而且后面是一条湖,没人会看到里面。”

我推开房间的窗户,用手挥散开面前乱飞的粉沉,看到后面果然是一条湖,湖的对面是一片农家菜地。

“小姑娘,你慢慢欣赏吧,别忘了在天黑之前把里面打扫干净,要不然晚上可没地方睡觉。”

姚红胜说后走了出去,几步之后他的脚步又折了回来,站在门口很谨慎地问我:“你身上带着枪?”

“没有。”

我骗他,”火流星”其实就在我的腰绔间。

“这样最好了,不管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做过什么,既然住在我这里你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我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下来,头3天我都闷在房间里几乎足不出户,人一旦无事可做脑子里就只剩下了回忆。但是我的回忆里几乎只有一种颜色——红色。这是做杀手的悲哀。如果没有新的任务催动自己,那么回忆对于杀手而言就是一种精神折磨。如果说心里还有一丝牵挂,也许就是齐文了。他现在怎样了?是否找到工作?是否能够自力更生?也许他在不久后会遇到了让自己心怡的女孩子,重新谈恋爱,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也说不定。

我在这里住下的头几天夜里可以说睡着了也睁开一只眼睛,我的警惕性一直持续了近一周,第8天夜里我有所放松,但是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枕头下的”火流星”手枪不翼而飞了。我在房间里搜索半天没有结果,门窗也是完好无损,除了姚红胜还会有谁夜里潜入我的房间取走我的手枪?

让我难以置信的是我居然一点都未察觉到夜里有人潜入到我房间里。当我走出房间下到一楼时见姚红胜坐在摆好早餐的茶桌上,他看到我说:“快来,趁热的吃。”

我坐到桌子对面没动碗筷,而是质问他:“为什么拿走我的东西。”

他若无其事地端起碗吃着热乎乎的面条,看来他是默认了,竟还吃得有滋有味。

“既然你承认了,那么现在就请物归原主。”

他吃着面条,嘴里说:“小姑娘,你做人不厚道,你来的第一天我就问过你,你却对我说谎。”

“交给你房租是天经地义,但是我的有些东西你不该拿也是绝对不可以拿的。”

“我对你的东西没兴趣,只是替你暂时保管,如果有朝一日你离开这里我会第一时间奉还。”

“你好像没资格替我‘保管’。”

“别说你了,就算是左轮来我这里做客,他的东西同样会无条件交到我手里,这叫‘入乡随俗’。”

我捏紧了自己的拳头。

他细嚼慢咽的同时镇定自若地对我说:“想和我动手?我想你不会干这种蠢事,左轮既然介绍你来,你如果伤了我怎么向他交代。而且说到避难,我这里不用风餐宿露,不必日雨兼程,得罪了我,你去别的地方可没有在我这里吃得踏实,睡得安稳。听好了,你来这里不是观光的,是避难的。在边城姚镇这个地方,没有你要杀的人,也没有人会来杀你,枪留在你身边非但保护不了你,相反会给你带来祸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保管在我这里,不过你要是觉得生活太无聊了也可以和我耍几招玩玩。”

姚红胜说话的语速很缓慢,话说完了他碗里的面条也全咽进了肚子里,他抹抹嘴巴起身进到了1楼自己的房子里,他连门都没关,好像随时恭候我的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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